
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鄧穎超歷任全國婦聯副主席、黨組副書記、名譽主席,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副主席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。1956年中共八大后,為歷屆中共中央委員。1976年后任第四、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、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、第六屆全國政協主席等職。這期間,她為中國社會主義革命、建設和改革事業,為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,為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,為加強黨的紀律,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,為實現祖國統一大業,嘔心瀝血、鞠躬盡瘁,付出了全部精力,做出了巨大的貢獻。